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尉犁县政府采购中心岗位责任制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7-22 18:36:12 来源: 【关闭】
为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》,按照政府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,并相互监督、相
互制约,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的审核、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,并相互分离的原则。根据尉犁县政
府采购中心的职能设置,内设主任岗位、综合岗、采购岗位。其职责如下:
主任岗位:
1、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,主持政府采购中心的全面工作;
2、制订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管理制度;
3、负责采购项目的批示、招标文件及有关公告的审定,组织公开招标项目、开标、评标的各项工作;
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;
综合岗位:
1、参与制定政府采购内部工作规程;研究探索科学的采购方式和工作程序;
2、负责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管理及政府采购资金统一代收代付;
3、提出各采购项目的初步实施方案报中心主任审核;
4、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组织、会务工作;
5、负责宣传及各种信息的发布工作;
6、协助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,并对验收情况作简要分析;
7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、移交、归档;
8、负责文件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;
9、负责建立及完善各类政府采购专家库、供应商库、商品信息库 ;
10、负责政府采购中各项数据统计和编报工作;
11、负责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;
12、负责服务类项目的采购;
13、负责发售标书及收集标书的工作;
采购岗位:
根据采购中心主任已审核的采购项目方案组织实施,主要负责货物、服务、工程类项目的采购,具体为:
1、负责各类采购项目(包括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询价采购、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采购、网上采购等)的组织实施;
2、编制招标文件;
3、负责招标前期准备工作,审查投标供应商的资格;
4、负责处理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投诉;
5、负责与中标单位的合同签订与复审工作;
6、负责采购专业档案资料的整理、移交、归档;
7、检查、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;
8 、完成领导、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